按照现行代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2、辞职或者责令辞职被接受的;
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4、被罢免的;
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
此外,代表去世的,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来源:中国人大网 代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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