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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基本职能是负责“三会”和常委会其他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安排,为以上会议搞好服务;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处理市人大机关的日常事务,协调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和对外关系;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及其他文件;围绕常委会审议的中心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负责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联系,了解县区人大工作情况,及时反映上下级人大的建议和意见;协调、督促“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决定、决议执行办理情况的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市人大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学习;市人大机关文书的运转、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市人大机关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对外接待、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和其他行政后勤工作;承办省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以下机构组成:
6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5个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个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教育老干科、行政接待科、信访科、党建办公室、研究室、财政预算联网信息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同心同向,着力夯实政治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忠诚品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人大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和政治底色。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坚决做到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效果。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强化理论学习,打牢履职基础。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基,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潜心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注重研究政策文件,把握发展大势,吃透市情,找准切入点,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动工作落实,以学习成效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高质量推进立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编制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做好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更新、物业管理等立法调研。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各环节,扩大人大代表参与法规立项、论证、评估的范围和人次,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优势,通过多种途径征求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保障开门立法、集中民智、汇聚民意。丰富立法形式,广泛凝聚共识,推动精准、精细、精干立法,以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指导和帮助三个民族自治县依法行使民族立法权,推动地方立法和民族立法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三湖”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
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切实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对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坚持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持续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报备机关与审查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3.高效能强化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玉溪“十四五”发展目标,关注发展重点、改革难点、民生热点,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法定程序,依法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不断丰富监督形式,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权威性。
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财政预算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开展预算联网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扎实开展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调研。跟踪监督2022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情况。加强对制造业十大产业链发展、城市更新改造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专题调研绿色钢铁全产业链、红河谷—绿汁江热区农业产业经济带建设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持续跟踪督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森林防火、烤烟生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
紧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2021年玉溪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污染防治“八个标志性战役”,推进美丽玉溪建设。开展“三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精准治湖、科学治湖、依法治湖,助力实现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目标。
紧扣社会建设管理和民生改善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市监察委员会相关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网络电信诈骗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持续跟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对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筹备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对中心城区学校中央厨房项目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进行深入调研。
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确保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对执法、司法监督的方式,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扎实推动依法治市进程。
4.聚焦大局大事,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立足发展大局、紧扣重大问题,认真执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完善讨论重大事项具体办法,在充分调研、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强化决议决定执行监督,提高决议决定工作实效。
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省委和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
5.彰显为民利民,着力激发代表活力
依法做好省人大代表推选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依法选举玉溪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召开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
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监督。举办市六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提高代表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外出交流学习,探索线上学习培训,拓宽代表工作视野。探索应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代表履职档案记录。继续推进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指导基层人大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根据代表变动情况,及时做好市人大代表的调团、补选、辞职、罢免等工作。
推进联系代表工作常态化。深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建立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制度。开展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召开代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听取列席代表意见等活动。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参与,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坚持每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5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制度,并实现届内全覆盖。按照便于代表活动、发挥好作用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把317名市人大代表编成代表小组,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聚焦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期盼,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加强代表参与相关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
发挥好代表活动阵地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在重大项目建设一线、大型搬迁安置点等地延伸拓展代表活动阵地,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广泛收集民意,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总结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验,管好用活代表活动阵地。推进代表进站(室)开展接待选民和群众活动,健全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受理、分析、处理、反馈机制,探索代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制度机制。
抓实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的要求,组织好会前调研、视察,引导代表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修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完善代表议案审议研究机制,及时研究审议代表议案。按照“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精准度,研究确定重点处理建议,召开建议交办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
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玉溪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市、县人大门户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功能,为代表提供良好知情知政服务。持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为代表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运用好玉溪市人大代表建议综合管理系统,确保代表建议提交、审核、交办、督办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组织驻玉溪全国人大代表、玉溪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培训、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规范邀请代表参与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6.围绕对标达标,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四个机关”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事业新发展。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以更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准确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做到服务人民,以更好履职成效展现担当作为;准确把握工作机关定位,始终保持勤勉向上,勇于担当、善作善为,以更严要求强化履职尽责;准确把握代表机关定位,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要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建提升工程为引领,推进达标创标工作,推进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全方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掌握新知识、开拓新视野、增强新本领,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筑牢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根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支持各专工委履行法定职权,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效能。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注重统筹安排,减轻基层负担。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问计于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拓展人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办好《玉溪人大》杂志、人大工作信息、玉溪人大网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玉溪的实践,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玉溪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营造人大工作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对外交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帮助,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鼓励支持基层人大创新实践,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与市外地方人大的联系交往,深化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工作协同,服务全市对外开放大局。
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部署要求,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9名。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 3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市人大常委会在编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行政人员和工勤人员超编制使用,其中行政人员超编41人,工勤人员超编1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直接接收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共16人(其中2017年以来接受军转干部8人)。
(二)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发〔2015〕26号)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驻会的20名编制应实行单列管理,而至今未落实单列管理工作。
(三)市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如2017年以来共调入县处级领导干部23人(其中,2018年换届调入3人,岗位调整调入20人),调出6人,退休18人。
(四)离职在岗待退人员需要暂时占用编制。截止2021年12月退休的离职在岗待退人员共有4人;近两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有12人(2022年退休4人,2023年退休8人)。
(五)2022年一季度换届后,根据换届有关规定初步测算,若按年满58周岁不再继续任职的规定,将增加离岗待退人员14人(其中,厅级7,处级7人);若按不能任满一届(5年)不再继续任职的规定,将增加离岗待退人员30人(其中,厅级7人,处级23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2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7.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39万元,下降1.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2,878.57万元,比2021年减少79.39万元,主要是2022年部门预算要求更加精准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3.51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75.88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649.12万元,比2021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2022年因人大换届选举,增加了人代会会议经费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27.69元,其中:本年收入3,52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7.69万元(本级财力3,527.6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39万元,下降1.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2,878.57万元,比2021年减少79.39万元,主要是2022年部门预算要求更加精准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3.51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75.88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649.12万元,比2021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2022年因人大换届选举,增加了人代会会议经费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27.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2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39万元,下降2.68%,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要求更加精准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减少3.51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减少75.88万元;项目支出649.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56%,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大换届选举,增加了人代会会议经费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5.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980.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7.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玉溪人大》刊物发行、人大代表培训、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13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召开人代会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3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立法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33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活动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事业运行7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大办财政预算联网信息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2.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生活补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91.3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3.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4.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5.1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2.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购房补贴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78.57万元,项目支出649.12万元)。
基本工资4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04万元)。
津贴补贴5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39万元)。
奖金35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46万元)。
绩效工资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9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万元)。
住房公积金17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7万元)。
购房补贴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万元)。
残疾人保障金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万元)。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万元)。
驻村人员生活补助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
办公费:6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党报党刊1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万元)。
水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
电费: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万元)。
邮电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
印刷费3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31.88万元)。
维修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4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万元)。
差旅费5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万元)。
会议费1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0.00万元)。
培训费10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3万元,项目支出56.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
劳务费3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
委托业务费5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万元)。
工会经费2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万元)。
福利费2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万元)。
公务交通补贴用10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0万元)。
公务用车租车经费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万元)。
退休公用经费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
离休公用经费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
离休人员特需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
离休费4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7万元)。
离休人员生活补助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万元)。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7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4万元)。
其它支出426.12元(其中:项目支出426.1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金额426.12万元,主要用于:
1.人大代表通讯交通县区补助项目,金额76.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按照每位代表每月200.00元的标准直接发给318名代表包干使用。
2.代表活动补助项目,金额31.8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主要用于各县区318名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助,每人每年补助1,000.00元,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使代表为选民履好职。
3.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补助项目,金额30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主要用于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中的急、难、老、小项目。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确保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
4.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县区补助项目,金额18.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主要用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创造一定条件,对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每年给予2.00万元的补助经费,将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对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进行压缩。2020年、2021年、2022年因疫情原因未组团出访。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公务接待支出预算进行压缩。近年来,因疫情原因,接待批次及人次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支出预算进行压缩。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下转移支付项目4个,本级项目4个,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选取2个重点项目是《玉溪人大》刊物发行补助项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县区补助项目。
1.《玉溪人大》刊物发行补助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是:发挥舆论宣传阵地作用,成为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互通信息的桥梁和纽带、交流经验的园地、理论研究的阵地,在促进人大工作开展和服务群众、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指标如下: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有3个:分别是发行期数=6期、发布稿件数量≤156篇、印刷册数≥11100册;产出指标中质量指标有2个:分别是及时率≤95.00%、发布稿件(短视频)原创率≥20.00%;产出指标中时效指标有1个:计划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有1个:宣传内容知晓率≥98.00%。
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95.00%。
2.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县区补助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正常开展,能畅通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立法互动的渠道,能使立法机关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贴近百姓的需求,让地方立法能更多地体现民意、尊重民意、顺从民意,始终保障人民权益,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探索全过程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为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具体指标如下: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有2个:分别是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补助资金=2.00万元;产出指标中时效指标有1个:及时率≥98.00%。
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有1个:公民参与率≥95.00%。
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1个: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满意率≥98.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总则:第二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0.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88万元,下降11.3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要求更加精准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公用经费安排10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的45.40万元是安排在人员经费,分别是:2022年度残疾人保障金12.00万元、 2022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8.00万元、 2022年度驻村人员生活补助5.40万元。
2.2022年业务工作经费安排19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工作业务经费在2020年239.80万元基础上扣减上年结余数37.00万元后压缩10.00%,预算安排数是182.52万。2022年因换届选举,我单位与市财政局协调后,2022年工作业务经费应在2021年不扣减37.00万元的基础上压缩10.00%,预算安排数应是194.24万元。
3.2022年部门临聘人员支出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部门临聘人员支出经费没有安排在本部门,安排在市财政局。
4.2022年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经费安排4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实际就餐人数与上年对比减少;根据相关部门要求,2022年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经费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每人每天25.00元预算后划转5.00万元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2022年公务交通补贴安排109.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因换届选举,人员有所增加。
6.2022年公务用车租车经费10.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因换届选举,人员有所增加。
7.2022年工会福利费安排4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8.2022年离退休公用经费安排4.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离退休人员有所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9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4万元,固定资产173.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64万元,其他资产6.8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2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73.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5.65万元,捐赠处置了一批价值3.19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偿划拨至玉溪市教育体育局一批价值24.94万元的固定资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
附件3: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1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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