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人大代表可以依法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质询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可以发挥重要的监督工作,程度上要比询问严厉得多。人大代表对有关部门的回答不满意可以再次依法提出质询,如果对质询多次回答不满意,甚至还有可能导致罢免案的提出,有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就已经发生过这样情况。
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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