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红塔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安排,牢牢把握“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积极作为,在前置审查关口、严格审查程序、加强纠错刚性、组织集中清理、维护法治统一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为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维护法治统一,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红塔区建设,4月19日,红塔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红塔区人大监察法制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审议意见,将从四个方面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深化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目标和重点,健全完善审查方式和制度机制;持续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两个乡人大严格依照决定和《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坚持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工作开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严守合法性底线,增强制度刚性,全力维护法治统一
一是加强主动审查,把好前置审查关,通过提前介入,提高文本质量,力争将问题和争议解决在文件出台前。二是加大审查纠错力度,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增强制度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联系,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强化提醒和督促,确保备案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四是强化内部联动,监察法制委继续承担“统”的职能,各相关专(工)委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善于借力借智,有效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提高审查质效,做好《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备案审查工作。五是鼓励人大代表和公众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使备案审查工作实践成为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
三、加强文件管理,做好评估清理
明确“谁制定谁清理”责任,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制度,对已备案且实施了一定时期的规范性文件适时进行实施效果评价以确定继续实施还是适当修改;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有抵触、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权责不统一、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废止决定,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加强学习培训,用好平台,持续提升队伍能力
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组织咨询专家和人大各专(工)委、“一府一委两院”及两个乡人大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备案审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平台作用,以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效能。积极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业务咨询和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备案审查。积极协调审查经费,强化岗位职责、队伍力量,加强工作保障,护航良法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红塔区人大监察法制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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