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聂涛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同意11月1日上午举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将相关议题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今年6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议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考察学习外地的立法经验做法,采取调研、征求意见、座谈、协商、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农业农村工委、环资委和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等共同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9月底到玉溪进行实地调研,并指导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修改。10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审议,同意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杨光旭、何雪峰、孙金会、张伟等出席会议。(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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