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做好“三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6月5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凌带领法工委、环资委相关处室及省水利厅河长处相关同志,赴玉溪市分别召开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三湖”保护条例)改稿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市政府副市长王军,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市直相关部门以及澄江市、江川区和通海县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凌一行认真听取玉溪在“三湖”保护条例修订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组织对“三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期以来对玉溪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下一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三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市县两级要认真向省人大改稿组学习,学习其深厚的专业素养,深入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方法,严谨的工作态度,并将其运用到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要接续做好相关工作。要结合本次改稿会上发现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实地调研相关准备工作;要继续对“三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学习研究分析,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及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省人大改稿组。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七科 张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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