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重大部署,报告同时提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玉溪市人大常委会锚定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目标,积极推动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建立“1234”模式,健全渠道机制,拓宽实现路径,建好参与平台,坚持结果导向,不断探索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切实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助力玉溪地方立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搭建“一个构架”。为确保联系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和推进,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了以联系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或者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紧紧依托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组建以人大代表为联络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具体专人负责,搭建起一个有人组织协调、有人联络基层代表和有人收集基层立法意见建议的组织构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把握“两个原则”。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联系点工作所要把握的首要原则。联系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联系点单位党委(党组)请示报告,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联系点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让地方立法体现民意、尊重民意、顺从民意是联系点工作的重要原则,通过设置立法建议收集箱、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小组活动等一系列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听取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将群众意见建议写入法规文本、纳入制度意见、融入法规实施,真正做到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满意”。
整合“三种力量”。做好联系点工作不能“单打独斗”,必须要与代表工作、业务工作有效衔接,整合“人大代表工作站”“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党群服务中心”的力量,统筹辖区、行业内的基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执法人员等资源优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质增效。联系点工作紧紧依托人大代表工作站、代表工作室的学习交流、联系服务选民和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作用,打通联系点连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地方立法民意征求直通一线,推动联系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把联系点打造成立法征询的“直通车”、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法治宣传的“传声筒”、法治建设的“助推器”。
畅通“四类渠道”。地方立法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环节,也最有条件、最有必要进行率先探索实践。作为最有条件、最有必要进行率先探索实践的基层民主直接践行者,联系点畅通“四类渠道”,广泛收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使地方立法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一是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坚持从基层治理中发现短板弱项,依托联系点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征求意见、法治宣传等,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有效回应基层诉求,坚持用长治之策、走法治之路,主动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二是畅通线上渠道,建设智慧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意见收集中的主要作用,加快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公共平台制定意见收集专属二维码,为立法建议收集提供信息支持。三是畅通线下渠道,建设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各单位自身接地气、查民情、聚民智的优势,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在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收集群众立法建议,力保提出的意见“接地气”。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建设共享平台。探索数字化、信息化运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小程序、微视频等信息化手段,注重拓展渠道,不断深化平台建设,打通联系点和基层群众间的沟通桥梁,吸引基层群众为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实现信息共享。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谢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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