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综合治理华宁县城脏、乱、差的决定》等43件规范性文件给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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